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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4届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、优秀毕业生评定工作的通知

作者:学院学工办发布时间:2024年04月15日

学院各毕业班级:

按照学校有关工作安排,为做好2024届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、优秀毕业生评定工作。根据学校、学院关于奖学金、先进荣誉称号评定文件精神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对象

学院2024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班学生。

二、奖项设置及申请条件

(一)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

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一、二、三等,申请者依据前 7 学期综合测评成绩评定。

(二)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

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优秀毕业生的评选:

1.曾获校级三好学生标兵、十佳大学生、琴园风云学子等荣誉称号。

2.曾获两次及以上校级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团员、模范团干等荣誉。

3.参加省级及以上知识、技能、文艺、体育竞赛等,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。

4.响应国家号召,应征入伍,或志愿到西部边远地区就业创业。

具体名额分配见文末附件 1。

三、评选依据

《湖北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办法(修订)》(校学工字〔2021〕24 号)、《湖北大学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(修订)》(校学工字〔2021〕22 号)、《湖北大学优秀学生先进学生集体评选奖励办法(修订)》(校学工字〔2021〕23 号)文件精神以及《yl6809永利(中国)搜狗百科关于各类奖学金综合成绩评定细则》(附件 6)等文件。

四、评审流程

(一)个人申请。填写纸质版《湖北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先进荣誉称号申请表》(附件 2)。

(二)班级评选。在班主任的指导下,各班级成立测评小组(成员5-7人,含班干部、学生代表等)。班级测评小组对照评选文件,认真组织评选工作。评选结果在班级内公示不少于1天。公示无异议后,各班级于4月22日(下周一)上午 11:00 前,将申请表(附件 2)纸质版统一报送至学院学工办(逸夫人文楼C座 618 室),汇总表(附件 3)、账户统计表(附件 4)、优秀毕业生事迹材料(附件5)电子版发送至726329918@qq.com(联系人:武晓倩)。

(三)学院初审。学院根据各班级测评情况,进行严格审核,审核结果在院内公示 3 天。

(四)学校审定。

五、评选要求

各毕业班级要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认真组织实施此次评选工作。要以此次评选为契机,加强教育引导,涵养学生的品质与胸怀,展现良好班风,评出好氛围。

 

 

yl6809永利(中国)搜狗百科学工办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4年4月15日